第(1/3)页 是的! 就在陆卫国发现猞猁,趴下的时候。 他就发现那不远处的草锞子动了一下。 那不是被风吹出来的样子。 一开始他并没有反应过来。 直到在那待着倒刺的沙棘果树上看到了一撮灰色的毛。 陆卫国就猜到了那草锞子里躲的是什么动物了! 狼! 还是在山里狩猎的狼群。 如果陆卫国没有发现,没有经过猞猁的这一次偷袭。 等他大大咧咧的离开。 那谁是猎物还真就不一定了! 而这边能聚集这么多动物的原因。 还是因为陆卫国之前大意了。 前世的陆卫国参加过几次狩猎大赛。 每一次打到的猎物都是彩头。 所以都要第一时间开膛放血,然后赏给帮忙的工作人员。 工作人员抢的最多的,会拿下当天最大的彩头。 如果遇到大方的,这一个彩头就能收到几十万!!! 所以陆卫国习惯性的开膛放血。 不过,他忘了这里不是后世,而是棒打狍子,瓢舀鱼,物产及其丰富的七八十年代! 就那十足的血腥味,被北风那么一吹,恨不得将附近十来公里内的野兽全都吸引过来!! 大海里有一鲸落,万物生的说法。 山林里也差不多,但凡有点血腥味,天上飞的,地上跑的。 都想过来凑凑热闹。 但凡叼走一点血肉,都能饱腹两天! 而被血腥味吸引过来,发现根本没有肉吃的野兽们。 当看到两脚兽后,脑子里除了对食物的渴望,就在无其他想法了! “嗷呜~~” 野狼被枪击中,那身体最强壮的野狼在它身边叫了一声后。 直接低头将这头野狼的脖子咬断。 数头野狼闻着血腥味冲了过来,将这头野狼的尸体一起叼起来,快速的朝着老巢跑去。 受伤的野狼,对狼王来说,唯一的价值就是充当食物。 山林间的弱肉强食,超乎人类的想象。 “大壮,看到野狼距离近了在打,咱们没有多少子弹。 还有,如果狼距离近了,咱们就上树,不过尽量先不要逃跑, 第(1/3)页